Google Play商店終於再次開放臺灣使用者購買付費App,2011年Google因“Android收費應用七日退款期”與臺北市政府法規會起爭議,並因此關閉Google Play對臺灣區的付費軟體服務。
之後,臺灣數碼開發聯盟聲明,認為臺灣消保法規定主要著眼于實體商品,未顧及數碼商品特性。相關規定將造成臺灣數碼屬性業者風險大增,面臨營運困難。
臺北市政府日前讓步,表示在權衡考察消費者最大利益下,決定不再上訴,27日起在臺灣地區GooglePlay商店中已開放付費軟體下載。
Google總部發表聲明指出,即日起,臺灣Android消費者可再度透過Google Play購買付費應用程式。
目前,Google Play依然沒有在中國大陸推出付費應用,中國大陸的IP位址訪問 Google Play 仍然不能搜索到付費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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