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晚間消息,據知情人士透露,阿裡巴巴集團副總裁劉春寧於6月22日被深圳警方帶走。
劉春寧2013年8月入職阿裡,分管數字娛樂事業部,現兼任阿裡影業執行董事。
據悉,劉春寧此前在騰訊工作十年,2005年曾擔任騰訊公司戰略發展部總經理,協助公司最高領導進行公司中長期戰略規劃的制定和管理執行以及公司各部門業務工作和資源協調,並為公司培養後備高端管理人才。此後,劉春寧還曾擔任馬化騰總裁助理等職,被視為馬化騰昔日愛將與心腹。劉春寧於2013年7月離職騰訊。
據知情人士透露,劉春寧被帶走是涉及其就職騰訊期間的商業賄賂,據傳起因是源自騰訊方面的舉報。(木南)
補充:騰訊今日通報瞭一起嚴重違規事件。調查顯示,多名在線視頻相關業務員工存在貪污受賄行為,涉嫌違法。目前騰訊已向警方報案,正等待處理結果。此前,知情人士向新浪科技獨傢透露,阿裡巴巴集團副總裁劉春寧於6月22日被深圳警方帶走,主要原因是劉春寧負責騰訊視頻版權采購時期涉嫌商業賄賂。
以下是騰訊發佈的消息全文:
7月9日,騰訊公司通報瞭一起嚴重違規事件。調查顯示,多名在線視頻相關業務員工存在貪污受賄行為,觸犯瞭公司“高壓線”並涉嫌違法。目前公司已向警方報案,正等待處理結果。
在去年一次常規內部審計過程中,公司發現前兩年的視頻內容采購過程存在疑點,隨即報案。公安機關偵查後認為涉及貪腐,當事員工勾結視頻供應商抬高采購價,從中大肆漁利。從2014年開始,先後已有5、6名涉事(前)員工被警方逮捕,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根據公司的高壓線制度,騰訊對“收受賄賂或回扣的行為、“從事與公司有商業競爭的行為”、“與公司存在利益沖突或關聯交易的行為”、“違法亂紀行為”等都有嚴格要求,形成瞭公司人人皆知的高壓線。違者輕則解除勞動關系,重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今年4月,騰訊公司就曾內部通報瞭四起違反“騰訊高壓線”的事件,其中兩起便涉嫌“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被移送到公安機關處理。騰訊反舞弊團隊收到舉報並調查證實,公司一名員工收受西安一傢代理商賄賂,共計人民幣數十萬元。這名員工隨即被解除瞭勞動關系,並已被公安機關刑拘,行賄方和外部犯罪嫌疑人也被警方抓獲。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已經對收受代理商賄賂的員工批準逮捕。
騰訊公司重申,高壓線是騰訊文化和價值觀所不能容忍的行為界線。長期以來,公司已經形成瞭“正直”的工作環境,絕大部分員工保持積極陽光的工作心態,並用自身的行動堅守騰訊文化,傳遞“正能量”。但仍有極少數人觸犯“騰訊高壓線”,甚至觸犯法律,損害瞭公司的形象和利益,傷害瞭客戶及合作夥伴對騰訊的信任。
從去年開始,騰訊公司內部已對全體員工進一步強化普及由HR、內審共同制定的《員工陽光行為準則》,對員工行為指引做瞭更具體的要求,重點對高壓線進行升級。員工個人行為一旦觸及高壓線,無論事後是否轉崗、離職,均一律訴諸法律處理,絕不姑息。同時,公司也會密切配合警方打擊犯罪,抓捕涉案的外部人員
from: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