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Marty Cagan 譯 / 蘭蔚 劉雁
Marty Cagan是享有世界聲譽的產品管理專家,曾經擔任網景副總裁、eBay產品管理及設計高級副總裁。本文是他回顧自己二十多年來從事軟件產品管理工作的總結和經驗分享,談到了成功產品遵循的十條規律以及產品團隊的關鍵角色及其職責。
20世紀80年代中期我還年輕,在惠普擔任程序員,參與開發一款備受矚目的產品。當時人工智能風靡一時,能進入業內最優秀的公司,加入一支出類拔萃的團隊(許多同事後來成為業界的中流砥柱),我感到非常榮幸。我們的任務難度不小:為低成本的通用工作站開發軟件。當時市場上都是軟硬件結合的專用產品,每個用戶的花費超過十萬美元——鮮有人負擔得起。
我們辛勤工作了一年多,犧牲了無數個夜晚和周末。一路走來,我們為惠普增添了不少專利,開發出符合惠普嚴格品質要求的產品;我們把產品翻譯成多種語言,實現國際化;我們還培訓銷售團隊,向媒體進行展示,收到了良好的反饋。產品發布,我們以為萬事俱備,開始慶賀。
但問題出現了:沒人購買我們的產品。
這款產品在市場徹底失敗了。是的,它的技術讓人耳目一新,媒體反饋也不錯,可是人們並不需要它。面對這個結果,團隊成員很沮喪。但我們很快開始反省:誰有權決定開發什麼產品?他們怎麼決定的?他們怎麼知道產品有沒有用?
我們年輕的團隊汲取了深刻教訓,我相信很多團隊也從失敗中得到了同樣的教訓:如果開發的產品沒有市場價值,無論開發團隊多麼優秀也無濟於事。我們認識到僅僅做出產品並不夠,還要確認產品是有價值的、可用的、可行的。
追溯產品失敗的根源,我發現決定開發什麼產品的人是“產品經理”,他們通常隸屬於市場部門,負責定義我們開發的產品。同時,我還發現當時惠普並不擅長產品管理。不僅是惠普,大多數公司不諳此道,即便是今天有些公司依然如此。
我暗下決心,除非知道產品是用戶需要的,否則我再也不會盲目投入精力。
此後二十多年,我有幸參與開發多款高科技產品。個人電腦興起時在惠普工作;互聯網技術爆發時,在網景/美國在線公司任平台及工具部門副總裁;電子商務風靡時,在eBay擔任產品管理及設計高級副總裁。當然,並非所有產品都同樣成功,但我可以自豪地說,沒有一款是失敗的。有幾款產品廣受歡迎,在全球擁有上千萬的用戶。
離開eBay不久,我接到一些產品公司的電話,對方希望改善開發產品的方式。與這些公司合作後,我發現他們的工作方式與優秀公司差異很大。我意識到普及一流產品理念的工作任重而道遠。大多數公司都在使用過時且低效的方式定義和開發產品。同時我發現無論是學術機構(包括最好的商學院課程),還是那些因循守舊、無法自拔的公司(像我工作過的惠普),都對此無能為力。
我選擇這個職業是想開發客戶喜愛的、 體現真正價值的產品。我發現產品主管都想打造讓人眼前一亮的成功產品,可惜多數產品都缺乏創意、壽命短暫。因此,我希望通過自己的博客文章和著作《啟示錄:打造用戶喜愛的產品》(Inspired: How to Create Products Customers Love)分享優秀企業的成功經驗,讓更多的產品贏得客戶的厚愛。
我的文章涉及的內容
從擔任網景高級產品經理開始,我的日常工作明確分為三塊:人員、流程、產品。
人員指的是負責定義和開發產品的團隊成員的角色和職責。
流程指的是探索、開發富有創意的產品時,反复應用的步驟和成功的實踐經驗。
產品指的是富有創意的產品具有的鮮明特性。
這三個部分是探索和開髮用戶喜愛產品必不可少的。項目都是由人完成的,流程則保證大家持續開發出用戶喜愛的產品。我的文章將圍繞這三個主題展開,內容多數來自一流公司的實踐經驗,有些得益於與業內精英交流的結果,剩下的則是我本人的工作經驗。文章盡量均遵循以下三條標準:鼓勵思考、與實際工作密切相關、切實可行。
希望我的文章能幫助你創造出成功的產品。同時我也非常希望聽到讀者分享自己的經驗。歡迎訪問我的博客(www.svpg.com)分享您的想法。
好產品靠設計
我從不認為富有創意的產品來自偶然,每款成功產品都遵循一定的規律,以下是我總結的十條規律。
•產品經理的任務是探索產品的價值、可用性、可行性。
•產品開發很重要也很困難,但用戶體驗設計通常比產品開發更重要更困難。
•工程師不擅長用戶體驗設計,因為工程師腦子裡想的是實現模型,而用戶看重的是產品的概念模型。
•用戶體驗設計就是交互設計、視覺設計(對硬件設備來說,則是工業設計)。
•功能(產品需求)和用戶體驗設計密不可分。產品創意必須儘早地、反复地接受目標用戶的試用,以便獲取有效的用戶體驗。
•讓用戶試用高保真的產品原型,可以簡單、方便、快捷地驗證創意,獲取真實的用戶體驗。
•高保真產品原型是全體團隊成員了解用戶需求和用戶體驗最有效的途徑。
•產品經理的目標是在最短時間內把握複雜的市場/用戶需求,確定產品的基本要求—— 價值、可用性、可行性。
•一旦認定產品符合以上基本要求,它就是一個完整的概念,去掉任何因素,都不可能達到預期的結果。
產品團隊的關鍵角色及其職責
產品是由團隊的成員設計開發的。如何選擇團隊成員,界定工作責任,是產品成敗的決定因素。許多產品團隊在這方面顯得因循守舊、捉襟見肘,他們會發現,我即將討論的角色和職責與他們的做法大相徑庭。並非所有公司都嚴格按我的方式設置職位、分配任務,但是大部分成功的公司是這樣做的。這些角色是打造成功的軟件產品不可或缺的。請注意,我所說的“軟件產品”不僅包括提供給企業或消費者使用的軟件,也包括互聯網服務、電子消費產品,以及所有以軟件為核心的設備。
產品經理
產品經理的主要職責分為兩項:評估產品機會(Product Opportunity);定義要開發的產品。產品創意的來源很多,包括公司高管的意見、用戶的反饋、可用性測試的結果、產品團隊和營銷團隊的點子、業內人士的分析等。應該有人嚴格審核這些創意,判斷是否值得採納。產品經理就是負責這項評估的人。許多公司借助市場需求文檔(Market Requirements Document,MRD)來完成這項工作,但我更願意使用一種簡化後的方法,我稱之為機會評估(Opportunity Assessment)。
確定有價值且符合公司發展要求的產品創意後,還需要探索產品的解決方案,包括基本的產品特徵和功能、產品的用戶體驗、產品的發布標準。這些也屬於產品經理的工作範疇, 而且是產品經理的核心職責。有些公司借助產品需求文檔(Product Requirements Document, PRD)來完成這項工作,也有人稱之為產品說明文檔或功能說明文檔。同樣,我主張採用簡化的文檔,圍繞產品原型來展開這項工作。注意文檔應該清晰地描述產品的功能和屬性,避免討論產品的實現方法。
用戶體驗設計師
實際上,用戶體驗設計團隊由多種角色組成,稍後我會詳細加以說明。這裡只談談最關鍵的角色——交互設計師(也稱為信息架構師、用戶界面設計師、用戶體驗架構師)。交互設計師負責深入理解目標用戶(產品計劃滿足其需求的各種人物角色),設計有價值的、 可用的目標功能、用戶導航和產品使用流程。交互設計師與產品經理密切合作,將功能與設計相結合,滿足用戶需求。目標是確保產品同時具有可用性和吸引力(可用性指的是用戶明白如何使用產品,吸引力指的是用戶對產品的渴求程度)。
項目管理人員
產品經理完成產品定義後,開發團隊承接項目,開始開發產品。項目管理的核心任務是製訂計劃和跟踪進度。項目管理工作常常由不同的角色承擔,可能由專職的項目經理操刀,也可能由開發經理兼任(因為開發團隊佔有大部分項目資源),還可能由產品經理披掛上陣。這通常取決於公司的文化和項目的規模。規模較大的項目最好安排經驗豐富的專職項目經理管理。
微軟把負責制定產品說明文檔和管理項目進度的人稱為“項目”經理(Progr am Manager),由於這些可憐的人要同時應付多個項目,業界現在已經習慣用這個頭銜稱呼同時管理多個項目的管理人員。在微軟,產品經理指的是那些負責的產品營銷的人。雖然我不喜歡微軟對這兩個頭銜的用法,但我認為他們定義產品的工作做得非常棒。
開發團隊
工程師也稱為產品開發人員或軟件開發人員,負責開發產品,有些公司稱之為IT(信息技術)團隊,注意不要混淆這兩個概念,區分的關鍵是看他們是為顧客開發軟件,還是為公司內部(如人力資源部門)開發軟件。 IT團隊通常指的是為內部員工提供技術支持的團隊, 而開發團隊指的是為外部客戶開發和維護產品的團隊。
運維團隊
互聯網服務產品通常運行在服務器上, 用戶通過Web訪問服務。運維團隊負責保證服 務正常運行。雖然有些公司將這項任務交給開發團隊負責,但是運維工作需要一系列專業技能,很難由開發團隊單獨承擔。
產品營銷人員
產品營銷團隊負責對外發布、宣傳產品, 為拓展市場銷售渠道、組織重點營銷活動(如在線營銷)、促進產品銷售提供支持。有些公司讓一個人同時負責產品管理(產品定義)和產品營銷,這兩項工作的技能要求相差很大, 這樣做實在不明智。
團隊成員的構成比例
在產品團隊裡,產品經理、設計師和開發人員的人數存在一定的比例關係。為使開發人員集中精力開發有價值的軟件產品,必須有相應人數的產品經理和設計師協助他們完成工作。
影響團隊成員構成比例的因素包括待開發軟件的類型、員工的工作經驗和技能水平等。下面闡述的比例可供讀者參考。
問:需要多少產品經理?
答:通常,每五到十位開發人員應該配備一名產品經理。
問:需要多少用戶體驗設計師?
答:一位交互設計師大約可以支持兩位產品經理的工作,一位視覺設計師一般可以支持四位交互設計師的工作。
問:應該聘請專職的項目經理嗎?
答:凡超過十名開發人員參與的重大項目,就應該配備專門的項目經理。此外,如果採用火車模型發布法(指以固定的周期持續發布產品,如果某項既定功能未完成,就挪到下個週期發布),必須為每次產品發布(通常這類產品由多個項目的組成)配備專職的項目經理。
(本文來源於《程序員》雜誌11年02期,內容節選自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啟示錄:打造用戶喜愛的產品》一書和作者的博客。特此感謝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與MartyCagan先生授權。)
來源:http://www.programmer.com.cn/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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