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末,國內電信行業接連迎來瞭兩次地震。一是工信部證實國內三傢基礎電信企業正在研究共同組建一傢通信設施公司,負責統籌建設通信鐵塔設施。二是財政部宣佈,電信業正式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營改增)試點,試點工作於2014年6月1日開始執行。
網業分離的大幕終於拉開
熟悉電信行業相關的人都知道,這兩個消息足夠重磅卻早已不是新鮮事兒,基站共建是大勢所趨,三傢企業一直以來也都處於磨合當中,而今4G建設迫在眉睫,為避免土地、電力等資源浪費、重復投入等問題,有必要將通信鐵塔設施建設合歸一處,以實現效率和效能分配的最大化。但這顯然不是最終的目的,盡管工信部特別說明建設基站公司隻是出於共建共享的目的,減少重復建設問題,但實質上這場變革所推動的是國內傳統電信運營商的“網業分離”。
所謂網業分離是指將基礎網絡獨立出來,是區別於網業一體的商業模式,傳統運營商的一大特點就是網業一體,即網絡和業務都來自同一提供商,好處在於足夠穩定和安全,但問題在於壟斷嚴重及創新滯後,而由於不同網絡對應著不同設備,相應的還會使成本提高、靈活性下降、開發周期加長,而隨著網絡業務的快速發展,舊設備的淘汰速率加快,整體投資將進一步擴大。
從最早的AT&T開始,全球電信行業幾乎都是靠壟斷起傢的,我國在1999年最早提出網業分離的時候,其目的就是為瞭打破電信業一傢獨大的壟斷局面。而網業分離若實現將意味著基礎網絡將由國傢行政部門或社會組織統一建設、管理、經營,允許具有壟斷性,但業務向社會開放並實行自由競爭,業務運營商向網絡經營者支付接入費用。這看似百般利好,但最不可忽視的問題在於,為瞭避免重復建設而施行的網業分離,以及國傢組建的基站公司勢必會成為下一個新的巨頭,這之間要如何避免出現新的壟斷呢?在網業分離展開後,三大基礎電信商隻能租用國傢基站公司的基礎設施,一旦上遊網絡被壟斷,資費就可能會應聲上漲,而資費上漲的部分必然要由消費者來分攤;而作為國內網絡發展食物鏈頂層甚至關乎到強國之本的國傢基站公司,如果無法或消極於對4G網絡的建設與破冰,那麼其存在的意義也將趨向於零。
這其實是一個死局,打破壟斷的方式有很多,但反壟斷一定會造成重復建設,目前基站共建已經是鐵板釘釘的事情瞭,這意味著網業分離也將拉開帷幕,但不管怎麼說,施行到消費者層面的體驗是否優秀是最重要的,特別是在剝離開網絡之後,遠離消費者的基站公司能否保證原有網絡服務以及繼續提升,目前看來誰都無法給予保證。
“營改增”或將成運營商陣痛
自6月1日起,電信業將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稅率分兩檔,基礎電信服務征收11%的稅率,增值電信服務適用6%的稅率。由於三大運營商之前稅率僅3%,調整後稅率增加數倍,對運營商利潤造成巨大壓力。受此消息影響,截止收盤中國聯通港股跌1.85%,中國電信平收,中國移動跌1.01%。
當電信業改征增值稅後,“以業務銷售附帶贈送實物業務”有可能會“視同銷售”計繳增值稅,即預存話費送的各種禮品等,有可能要計征銷項稅額。而根據之前規定,以業務銷售附帶贈送實物業務,不征收增值稅,其進項稅額不得予以抵扣;附帶贈送實物不屬於營業稅征收范圍,不征收營業稅。
“營改增”實施後,電信業收入下降的幅度將大於成本下降的幅度,進而會影響瞭其利潤水平。三大運營商紛紛表示“營改增”將會明顯導致2014年度業績收窄,其中,中國電信認為這將導致其2014年度凈利潤下滑幅度高達25%,中國移動也表示至少會導致7%的凈利下滑。但中信證券研報認為,“營改增”對移動的利潤影響最大,電信次之,聯通最小,但兩年後對三大運營商利潤的影響將逐漸變小。
但從行業統籌的角度來看,由於“營改增”取消瞭重復征稅,對降低全社會的稅收負擔起到的是積極作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認為,“短期內不排除有稅負上升的情況出現,但是長期來看是處於減稅的大趨勢當中。尤其是更換大量固定資產的供應商,將具有進項稅抵扣方面的優勢,可就固定資產抵扣17%的增值稅進項稅。這將有助於提高供應商升級設備、提高服務水平的積極性。”
除此以外,“營改增”還將促進企業必須進一步提升財務核算及稅務管理水平,從而使電信業稅收抵扣更加真實合理,而與此同時,“營改增”也將有利於電信企業完善自身營銷計劃以及改變商業模式,有望改變目前粗放的業務模式,轉而采取精細化運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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