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看到有介紹製作10多種炸彈、汽油彈等爆炸物的文章,北京小伙馮某覺得好玩,就將這些內容轉發到百度文庫,百度文庫通過了審核,使得文章被閱讀2000次,馮某因涉嫌傳授犯罪方法罪被公訴,朝陽法院判其拘役6個月。 (2010年11月28日《新京報》)
看了這則新聞,我第一次知道了“傳授犯罪方法罪”,一篇文章才被瀏覽2000次,這小伙這麼著就進去六個月實在冤,看來這孩子他爸不是李剛啊。而這個新聞最令我驚訝的地方是,百度不僅陷害自己的用戶,還不用負任何責任。
姑且就算這小伙發的內容是“有害信息”,百度文庫就真的沒有一點責任嗎?百度文檔裡的內容全部由用戶上傳到百度服務器上,內容通過百度的人工審核之後才對外發布,違法的有害信息根本不應該審核通過,百度審核通過了就是失職,難道百度對於此事上就沒有一點責任嗎?
百度文庫侵犯版權
百度文庫將自己的用戶送入監獄,可謂繼雅虎郵箱之後開闢的又一先例,而之前,百度文庫就因為版權問題而陷入訴訟之中,早先,盛大文學就聯合眾多網站、出版機構以及作家和業界人士對百度發起連鎖訴訟,理由是百度文庫中的內容涉嫌盜版侵權。
盛大文學CEO侯小強連續在微博上發言,呼籲出版機構、作家等多方力量聯合起來,發起對百度的聯合訴訟,反對網絡盜版侵權。
侯小強在新浪微博控訴稱“百度文庫不死,中國原創文學必亡。文學正版一役即在此處。若狙擊無效,明日之文學就是今日之MP3”。
根據百度文庫的說明,文庫定位為“供網友在線分享文檔的開放平台”,即“用戶可以在線閱讀和下載多個領域的資料;平台所累積的文檔,均來自熱心用戶上傳;百度自身不編輯或修改用戶上傳的文檔內容”。
而實際上,絕大多數作者都不可能免費將自己的文學作品放上去給人下載,因此所謂的“網友自主上傳”完全是百度做盜版的藉口,對於用戶上傳的小說,百度只是審核小說內容是不是色情和違法信息,卻從來就沒有審核過該用戶是否是小說的作者,屬於明知故犯,嚴重失職,這種以盜版為目錄的盈利手法應該受到重罰。
百度回應文庫盜版雷倒一片
針對外界指控百度文庫是中國原創文學最大的盜版基地,百度市場與公關部高級總監朱光卻把問題拋給了媒體,認為大家不應該揪住這8%的內容不放。朱光說:“百度文庫要是關了,中國網絡文學的盜版問題就解決了? ”
百度對於版權的這種態度令所有媒體都感到震驚,實際上,中國的版權問題最嚴重的,恰恰是百度文庫這種大網站,如果這種大網站不去盜版,中國的盜版問題就可以徹底解決。
小網站敢去做盜版的內容嗎? 5、6年前可能還敢,但是現在,應該都沒有這個膽量了。對於個人網站來說,一發現有害信息就拔網線,有些甚至直接把域名給Hold了,這誰受得了?相信個人網站都不願意觸碰版權這樣的雷區。
但百度就不同了,百度是大網站,即使有什麼侵權信息,也不會有人去拔百度服務器的網線,百度甚至還可以振振有辭地要求指控者提供自己的版權所有者的“證據”,否則還不予刪除,流氓做大了就成黑社會,沒人能管了。
針對百度回應“把百度文庫關了,中國的盜版問題就解決了嗎? ”很多網友編了些段子對此進行譏諷,例如:許宗衡說:“把我抓了,中國的腐敗問題就解決了嗎? ! ”強盜說:“把我殺了,世上就太平了嗎? ! ”
百度文庫的未來
小說作家、出版社、原創文學網站是因為利益問題指控百度文庫,此時百度尚可站在網友的立場說,百度文庫能夠幫很多人找到有用而且免費的資料,那麼這次百度文庫將自己的用戶送入監獄,則讓眾多網友認清了百度文庫的真面目,百度文庫及其他盜版網站,他們的最終目標絕對不是為了方便網友,而是為了自身的盈利,只有徹底關閉這些盜版侵權網站,扶持正版原創作品,才能徹底扭轉中國網絡盜版滿天飛的現狀,而大多數網友的實際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名詞解釋:傳授犯罪方法罪(刑法第295條),是指用語言、文字、動作、圖像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傳授實施犯罪的具體經驗和技能的行為。傳授犯罪方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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