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嬛傳]作者起訴遊戲改編侵權 索賠100萬

因認為網絡遊戲《後宮甄嬛傳》的名稱以及人物、情節、對話等均與其創作的小說相同,網絡作傢吳雪嵐(筆名:流瀲紫)將遊戲開發者紫光順風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訴至法院,向其分別索賠償80萬元、20萬元(該遊戲是在騰訊開放平臺SNG上聯運的產品)。此案在海淀法院公開審理,雙方當事人均委托律師到庭。

起訴

原告吳雪嵐訴稱,其是《後宮甄嬛傳》的著作權人,被告未經授權,將其作品改編成網絡遊戲,大量使用故事情節、特定人物、人物對話等線索,進行遊戲路徑、玩法、關卡等相關設置,並通過遊戲道具、裝備等以虛擬貨幣形式進行收費,獲取經濟利益。據統計其中人物名稱47個,實質性相似23處,故事情節58個完全一致。

且被告在宣傳涉案遊戲過程中使用瞭“遊戲劇情發展以甄嬛傳小說故事情節為原型”、“根據同名小說《後宮甄嬛傳》所研發的網頁遊戲”等文字說明來誤導公眾,誤以為被告與原告有合作,以此來吸引原著小說的忠實讀者和觀眾。

《後宮甄嬛傳》是具有極高知名度的作品,曾獲多項大獎,用其拍攝的電視劇《後宮甄嬛傳》的女主角也獲得瞭國際艾美獎最佳女主角提名,被告的侵權行為涉及面廣、影響大,給原告造成瞭一定的經濟損失和負面影響。

故現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經營侵權遊戲“甄嬛傳web”;就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賠禮道歉;分別賠償原告經濟損失80萬元和20萬元。

紫光順風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表示,騰訊網目前已經停止涉案遊戲。但辯稱,遊戲與小說情節隻是意思相近,不是實質性相似。“我們認同的情節僅涉及人物對話,僅有23處,故事情節一致有5、6處。人物對話外的情節我們不予認可。”

並表示,在2014年2月20日,被告與案外第三人王剛簽署瞭《關於“甄嬛傳web”應用的轉讓聲明》協議,同意將本應用的所有權轉讓給被告,因此,認為王剛才是本案的適格被告。

截至記者發稿時,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from: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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