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風聲]做遊戲華誼兄弟起訴獲賠2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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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千騏動漫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千騏動漫)擅用電影《風聲》的相關標識,製作遊戲,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誼兄弟)及上海電影(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影集團)認為此舉侵犯了其著作權,於是將千騏動漫及產品的銷售方告上法院。昨天上午,東城法院一審判決千騏動漫向華誼兄弟及上影集團賠償損失共計33萬元。

兩原告訴稱,他們是電影《風聲》的著作權人,依法對該電影劇照、劇情以及電影名稱的字體設計等享有著作權。千騏動漫未經授權,公然在其經營的“風聲”在線遊戲、“風聲”桌面遊戲、“風聲”紙質遊戲中,使用原告電影名稱的字體設計、電影劇照、人物形象、人物名稱、劇情等,已構成侵權,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北京市新華書店王府井書店未經授權,銷售千騏動漫的侵權產品並獲取非法利益,依法應同千騏動漫承擔共同侵權的連帶責任。

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兩被告停止侵權、在公開渠道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千騏動漫及王府井書店均辯稱,其行為不屬於侵權行為,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東城法院審理認為,千騏動漫在其運營的網站宣稱,其開發的遊戲《風聲》以電影《風聲》為背景設計,還使用了電影《風聲》的人物劇照等,經比對,該遊戲中的一系列人物與電影中的人物形象十分相似,情節也與電影相似,足以使公眾誤以為該遊戲與電影《風聲》存在關聯,給原告的合法權益帶來損害。王府井書店應承擔停止銷售該系列遊戲的責任。

法院最終判決千騏動漫賠償華誼兄弟各項損失共計24萬元,賠償上影集團9萬元。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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