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兩年前就發布了系列審核原則,但蘋果商店依然成為山寨應用的天堂和“刷客”們的樂土。一些開發者們通過各種方式琢磨和打探審核者們的風格或習慣,以求“上架”,而被模仿的人卻有苦難言無處可訴。
36歲的陳昊芝是北京觸控科技CEO(首席執行官),他帶領一個20人左右的團隊,於2011年推出的名為“捕魚達人”的遊戲,在蘋果應用商店中迅速躥紅,僅前三個月就輕鬆進賬500萬元,成為當年從“蘋果”身上獲利最多的國內創業者。然而,模仿“捕魚達人”的“捕魚天才”、“獵魚高手”等山寨遊戲迅速出現,一些應用的下載量甚至有赶超“捕魚達人”的勢頭。
受山寨應用困擾的並非陳一人。此前,就有不少人舉報過蘋果應用商店中出現了許多名字類似、容易讓用戶產生誤解的產品, 2010年,當“憤怒的小鳥”(Angry Birds)和“水果忍者”(Fruit Ninja)兩款遊戲風靡大江南北時,山寨應用“Angry Ninja Birds”、“Veggie Samurai”也隨後推出,甚至有一款遊戲直接將二者合二為一,就取名為“切小鳥”(Cut the Birds) ,遊戲中的“小鳥”形象與“憤怒的小鳥”如出一轍,而遊戲規則只是把“水果忍者”中的水果換成了各色小鳥。
2012年2月初,奇虎360公司旗下多款手機應用程序遭蘋果應用商店下架引起熱議。雖然360給出的解釋是“部分應用'被刷票',出現異常的用戶好評和差評”,並在與蘋果公司溝通後重新上架,但業界認為這是蘋果治理應用商店裡亂象的一個標誌。而幾乎與此同時,據美國媒體報導,蘋果宣布將啟動反剽竊計劃(plagiarism),對蘋果應用商店中的一些山寨應用進行清理。
“目前沒有跡象表明,蘋果對清除山寨應用有大規模動作。”陳昊芝說。這一消息緣起美國開發者的一款應用,從logo到界面全面抄襲了另一款產品,被蘋果下架。而外界將此解讀為蘋果將對山寨應用“動刀”。
不過,許多人還是非常好奇,山寨遊戲是如何通過蘋果審查的?蘋果又如何能容忍他們在應用商店中存在?一直宣稱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蘋果公司遵循的規則到底是什麼?
廣州鋒鋒計算機服務公司(簡稱鋒鋒科技)總經理謝紹強2011年曾提交一款名為“2012生存機率計算”的應用,但在遞交給蘋果應用商店後,被打了回來,對方給出的理由是:“該應用涉及迷信等內容,應該註明是娛樂軟件,結果僅供參考等”。
修改後第二次遞交,依然未獲通過,這次被駁回的原因是:“內容偏低俗”。
這讓謝很失落,並有些憤憤不平。謝透露,一款應用遞交給蘋果之後,通常需要7到10天才有結果。得到反饋形式通常是郵件——內容是“通過”或者“不通過”。對於不通過的理由,蘋果通常會給出解釋,如涉黃、有暴力內容等,建議開發者修改。
有時效率似乎要高得多。他們曾開發一款名為“APP43應用中心”的軟件,第一次上線,審核期是一周左右,當他們更新版本,再次遞交審核時,第二天就通過了。這遠遠超出了他們的預期。
審核時間長短對開發者而言非常關鍵。謝紹強介紹,一款應用的最終上線,需要經過很多環節。以“2012生存機率計算”為例,當產品拓展部經理莫傑德提出最初的想法並得到公司認可後,設計和技術人員即開始細化,列出其中的功能點,編寫程序,同時讓美工設計logo以及場景道具等,而後就是不停地修改,做出測試版,在不同環境——3G網絡、2G網絡、WIFI、無網絡——中測試,根據測試結果繼續修改等。這一過程持續幾個月,要開無數個會。
“如果這個應用時效性不是很強,可以接著改,接著遞交,但如果時效性很強,比如要趕在情人節時出,若被否掉,等於都白乾了。”謝紹強說,正因為如此,在每個應用項目進入開發流程後,他們通常都要留出至少兩週時間,以應對蘋果充滿不確定性的審核。
要進入蘋果的地盤,就得接受人家製定的規則,否則大可不進入這個商店。畢竟,這是一場商業遊戲。
但許多開發者們顯然捨不得離開這個淘金的好平台。為了更好地應戰,謝紹強曾多次打聽,蘋果應用商店的審核者們身處何地,這些“判官”是中國人還是老外。他的一個同為開發者的朋友的妻子就在蘋果中國公司供職,兩人專門拜託她前去打聽,得到的結果依然是:不知道。
他們只能根據一些“蛛絲馬跡”——譬如回复的郵件通常發自深夜,遇到聖誕節就停工等來做出簡單的判斷:審核者們可能在美國。而“他們”也並非機器而是“人”,因為開發者們時常被要求遞交一些免費的測試賬號和密碼,供對方試用。
每天審核七百多款應用
對開發者和用戶而言,蘋果的審核程序本應如過濾網一般,將那些可能侵犯用戶利益的應用排除在外,但讓人不解的是,蘋果商店里為何依然有許多山寨應用。南方周末記者日前登陸蘋果應用商店,發現一些高仿應用依然存在。記者就此致電蘋果公司,但截至發稿前並未收到任何回复。
2010年,蘋果曾專門發布《應用程序商店評估指導》(App Store Review Guidelines),首次將其審核標準公佈於眾。在這份分為22個大類,共計114條的文件中,詳細列出了蘋果拒絕的應用程序,比如“含有色情素材”,“出現人或動物被殺、致殘以及槍擊、刺傷、拷打等受傷情形的真實畫面”,“在未獲用戶允許或未向用戶提供如何使用及在何處使用數據的相關信息情況下傳輸有關用戶數據”等。
在這份文件的前言中,蘋果直言不諱地宣稱:我們不再需要那些垃圾應用程序……如果您的應用程序看上去像是那種只花了幾天功夫簡單拼湊出來的產品,或者只是想在我們的商店中抓住朋友的眼球,請提前做好遭拒的準備……如果您意欲批評宗教,那就去寫本書。如果您想要描述性愛過程,那就去寫本書或寫首歌曲,或者可以創建一個醫療程序。
蘋果聲稱,“將拒絕任何包含越界內容或行為的應用程序”,而且特意表明,目前發布的這份文件只是“動態文檔”,“新提交的應用程序會導致新的問題產生,並可能隨時產生新的規則”。它同時提醒用戶,“如果您的應用程序被拒,我們設立了一個審查委員會供您上訴。如果您去媒體抨擊我們,肯定對您於事無補”。
然而,在這份文件中,卻沒有就侵犯知識產權問題提出明確的規則。
陳昊芝一度想過維權,但卻不知道向誰投訴。
不過,在他看來,蘋果也有它的苦衷。一來,蘋果每天上線的應用太多了(據科技研究機構Flurry Analytics的數據,目前蘋果應用商店裡的軟件數量超過55萬款。這意味著每天都有七百多個應用誕生) ,如果拿每一個應用和前面的應用進行比對,蘋果的審核員們可能得活活累死。二來,所謂的山寨和原創,也並沒有絕對的區分標準——陳昊芝們推出了“捕魚達人”,後來者將“魚”換成了“狗”,雖然玩法一樣,但道具、場景、音樂稍做變換,就成了一個新的遊戲,蘋果根本無從抓起。
公平規則下的難題
根據蘋果應用商店的規則,用戶下載量越多的軟件,排名越靠前,從而越容易被顧客注意到。雖然蘋果從未向外透露過App Store中的應用排名的算法,但開發者們都已經發現,下載量、好評級數和回帖數量對排名順序起著關鍵作用,而這些因素都可以通過“刷排”來完成。
記者在百度中搜索“App Store刷排名報價”,立刻就有幾十家不同的網站出現在結果中,這些網站除了按照下載量收費外,還提供排行榜單日、包周、包月服務。一家名為iTunesRank的網站其公佈的價格顯示,刷1萬下載量要價8000元,2萬下載量要價1.4萬元,3萬下載量要價2萬元。
根據這家網站自己總結的經驗,如果一款應用軟件想要迅速沖進蘋果商店排名前一百,只要當天的下載量超過3萬次就行。這也意味著,只要應用開發者肯花上2萬元找這家公司刷量,當天就可以讓應用排名進入前一百名。
鋒鋒科技產品拓展部經理莫傑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曾有這樣的“刷客”找過他,但被其拒絕。據他介紹,這些刷排名公司常規團隊可能只有十幾人,但手上卻有上萬個蘋果用戶名,通過僱用數量巨大的網絡水軍,每天換用不同賬號,反復下載同一應用,一天就能實現幾千到上萬的下載量。
毫無疑問,山寨應用和人為操縱排名現象的存在,對那些循規蹈矩和產品走紅後被山寨模仿的開發者們來說是一種傷害。
事實上,蘋果也意識到了這一問題。早在三年前,蘋果就曾對欺騙公司應用審核系統的開發者進行過“嚴打”,在2009年時,就處理過一家開發商發布的一千餘款應用程序;就在360下架事件發生後,蘋果再次對外發布了一份措辭嚴厲的聲明,警告所有程序開發者不要違規操縱應用商店中的排名,否則不但該款應用將被下架,開發者自己也將被蘋果封殺。
“相比安卓(Android)系統,蘋果應用系統裡還算是好的。”謝紹強說,安卓系統中,由於遵循的是全部開放原則,而作為第三方的應用商店多如牛毛,所謂的審核更是形同虛設,一些色情、暴力和山寨應用比蘋果系統內多得多。更有甚者,一些偽裝成各種應用的扣費軟件也堂而皇之地出現。
在他看來,雖然蘋果應用商店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有審核總比沒有好”。而移動互聯網也必將經歷一個始亂終治的過程——恰如十多年前的互聯網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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