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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9日庹祖海副司長在文化部文化市場司貫徹落實《網路文化經營單位內容自審管理辦法》全國視訊會議上的講話)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的要求,增強企業自主管理能力和自律責任,順應網路文化發展趨勢,推動網路文化內容建設和管理,保障網路文化健康快速發展,8月12日,文化部出臺了《網路文化經營單位內容自審管理辦法》,要求網路文化經營單位建立內容審核制度,對擬上網運營的文化產品及服務內容進行事前審核,確保文化產品及服務內容的合法性。12月1日起,《辦法》將正式施行。
今天專題召開視訊會議,既是一個思想動員會,也是一個工作部署會。剛才北京市、上海市文化局和兩家網路文化經營單位的代表分別介紹了《辦法》貫徹落實情況,下面我再針對目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對下一階段工作提出要求。
一、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自《辦法》下發後,北京、浙江、遼寧等省(市)率先開展了自審培訓工作,根據前期部署工作和各地開展培訓情況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有的文化行政部門重視不夠。《辦法》要求各地文化廳(局)應當在《辦法》施行前對轄區內實際從事網路文化經營單位的內容審核人員進行培訓。目前全國30%左右的地區開展了培訓,但部分培訓班只是提出工作要求,內容十分單薄,對企業的指導性不夠。
二是許多網路文化企業重視不夠。從目前收集的情況看,多數網路文化企業尚未建立內容管理制度;從遞交的自審報告內容看,大都浮于形式;有個別企業只依賴于一名自審人員走完全部審核流程,也很難獨立地表達審查意見。
三是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尚未建立相應制度。部分文化行政部門還不能適應政策轉變思路,認為內容審查和備案取消後就無事可做,對於後續的管理辦法沒有思路,手段不足。
二、關於自審內容與方式的安排
為保證網路文化企業內容自審管理制度的順利實施,我們採取分步實施策略:
(一)進口網路遊戲內容審查和國產網路備案制度不變,但優化流程設計。對於國產網路遊戲,文化部不再進行實質性內容審查。為了簡化報審報備流程,我司將于2014年初啟動「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的試運營工作,屆時網路遊戲報審報備工作將全面實現無紙化簡易流程,預計受理時間將縮短一半,大幅提高服務效率。
(二)網路音樂方面調整較大,將于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開展為期一年的網路音樂企業自審試點工作。由網路文化企業依法對擬上線的進口和國產網路音樂產品內容進行事先審核,不再報文化部審查。試點期間,對經發現三次運營違規或一次重大運營違規網路音樂產品的企業,將被收回自審權,重新交由文化部門審查。
我們將密切關注自審工作開展情況,試點期結束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再研究延期或擴大自審範圍。
三、貫徹落實自審辦法的幾點要求
實施網路文化經營單位內容自審管理制度,是文化部的重大政策調整,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由事前審批、審查更多地轉為事中事後監管,實行「寬進嚴管」的重要手段,在業界也引起了積極的反響。那麼,如何使用好政策,在激發企業活力的同時,避免「一放就亂」的現象發生,真正實現「管」、「放」有序,考驗著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的治理能力,也檢驗著網路文化企業的自覺性和自律性。
為保證政策有效執行,文化部文化市場司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組織編寫了「網路文化管理培訓教材」,包括網路遊戲、網路音樂等網路文化管理政策解讀,網路文化管理檔彙編;二是根據長期以來內容審查的經驗,將法規規定的內容十不准進行分解細化,編印了《網路音樂內容審核工作指引》、《網路遊戲內容審核工作指引》,詳解了審核重點;三是建立了自審人員培訓考試題庫,編寫了1000道試題,上述檔材料近日將下發給各地使用。下一步,我們還將利用全國文化市場監管與服務平臺,建立全國網路文化經營單位內容審核人員資訊庫,隨時跟蹤和完善審核人員資訊;建立網路培訓平臺,根據出現問題及時更新審核工作指引;繼續完善網路文化內容審核培訓師資隊伍,為各地培訓工作服務;研究舉辦全國網路文化自審人員業務技能比賽。另外,近期我們將派出督查組到重點地區進行督查,推動政策落實。
內容管理是文化管理的核心工作,多年來文化行政部門形成一套制度、辦法和經驗,儲備了大批專業人才。現在將部分工作交由企業負責,是一大改革,只能做好,不能做壞。我們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提高治理能力,為文化創造活力的競相迸發創造良好的政策條件。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網路文化企業,要從這個大局和高度出發,卯足勁,用釘釘子的精神,落實好《辦法》的各項要求。
(一)對於網路文化企業,要將各公司的內控制度運用到自審制度建設上起來,落實「四有一運行」制度。一是必須「有制度」,網路文化企業須制定內容管理制度,明確內容審核工作職責、標準、流程及責任追究辦法,在年底前並報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備案。二是必須「有總負責人」,公司要有一名負責人專門負責自審制度,負責覆核簽字。負責人應當是副總經理以上級別。三是必須「有自審部門」,公司要明確負責自審工作的部門,制定嚴格的業務流程制度,該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自審人員證書。四是必須「有自審人員」,各公司需要配備至少三名以上自審人員。自審人員不一定需要專職,但選擇的內容審核人員需要具有較高的政治敏感性,能妥善把握審核尺度;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勇於表達審核意見;要掌握內容審核的政策法規和相關知識。自審人員須取得《內容審核人員證書》,每年至少應當參加1次後續培訓。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就是運行該制度。前面所要求的「四有」,都是為了實行該制度。只有運行起來,自審制度才算落實。
(二)對於各地文化行政部門,要做好自審制度落實並將工作重心向事中事後監管轉移。一是培訓自審人員。為進一步整合資源,提高培訓效率,我司將在濟南、長沙、成都、西安四地舉辦自審人員培訓班,尚未自主開展培訓的地區要儘快報名,組織轄區內企業到上述四地參加培訓。培訓前應召開相應的會議,解讀政策、明確要求,做好培訓人員資質的審核。二是管理自審人員。一方面做好2009年以來,參加過文化部及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組織的培訓並考核合格的內容審核人員《內容審核人員證書》補發工作;另一方面建立本級自審人員資訊庫,及時更新參加培訓、工作變動等情況,並將內容審核人員資訊及時報文化部入庫。三是開展制度建設和運行狀況核查。雖然「放權」有利於釋放企業活力,但交由企業自審後,如何確保內容監管將是一大考驗。我們也聽到有的文化行政部門有這樣的疑問,是不是內容審查交由企業自審後就沒有工作內容了呢?當然不是。恰恰相反,相比以前由被動接受企業報審,現在需要轉變為主動巡查,主動發現問題,責任更重了,要求更高了,工作更難了。要加強對網路文化企業的現場檢查和所提供內容的核查,查什麼?查「四有一運行」是否落實到位,查制度是否建立,部門是否成立,負責人、審批人員是否到位,查自審制度運行是否到位,並進行經常性的網上巡查。對未按規定實施自審制度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依照規定予以處罰。對企業提供嚴重違規的網路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按照規定予以處罰和上網公示。這應列為明年上半年的工作重點。
同志們,網路文化經營單位內容自審管理政策,是順應轉變政府職能,激發行業活力的一項重要政策調整。希望大家齊心協力、扎實工作,不負重托,創造一個制度化正常化的網路環境。各網路文化企業在政策執行中遇到的疑問,或是出現的問題請及時回饋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或直接反映給我們,我們將及時研究解決。
from:s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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