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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已死?遊戲創業者如何逃出“抄襲”魔咒

在前不久舉行的中國國際數碼互動娛樂展覽會(簡稱:Chinajoy)現場,兩名玩傢拉起瞭一段“國產手遊創新已死,抄襲=兇手”的橫幅。就在幾乎同一時間,圍繞國內外幾大遊戲廠商的一場遊戲版權“專利”之爭也逐漸演變成瞭“2016中國手遊侵權第一案”。遊戲產品抄襲問題已然不僅僅是困擾著一些原創遊戲研發者的問題,更逐漸激起瞭玩傢們的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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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抄襲”為何成瞭遊戲市場的普遍現象

手機遊戲Poké mon Go迅速風靡全球讓其成為眾多遊戲玩傢們討論的熱點話題,盡管中國區尚未開放,但狂熱的玩傢早已按捺不住內心沖動想方設法下載瞭這款遊戲。與此同時,在安卓應用市場一搜,數十款“高仿”產品卻早已占據國內市場。但顯然,山寨版與原版相比無論從技術角度還是玩傢體驗上都相去甚遠,但模仿抄襲卻早已成瞭國內遊戲市場的普遍現象。

“造成這一亂象的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創新難,復制易;二是侵權易,認定難。”面對記者的疑問,西安電視劇版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總經理黨雷說,“近些年來,在公司涉及的一些遊戲版權交易中,我們發現遊戲與傳統的電視劇、動漫版權問題不盡相同。在遊戲作品中,遊戲玩法、人物設計、美工、遊戲界面以及動畫效果等,想要推陳出新非常不容易,抄襲、模仿其他遊戲作品則容易很多。”

黨雷說,一般而言遊戲屬於計算機程序,是集美術、動畫、文字作品等於一體的復合型作品類型,遊戲的核心是玩法,也就是遊戲規則,而玩法屬於思想表達范疇,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范圍。因此,一款遊戲的侵權成本很低,而維權成本卻相當高。

創新不易,抄襲卻順手拈來,同為文化產品,但遊戲產品的特殊性卻催生瞭一大批粗制濫造的“山寨貨”。“遊戲與其他文化產品不同,一部好的電影或是文學作品十幾年甚至上百年都不會過時,因此作者通常都會極其小心地應對版權問題。但遊戲產品卻不同,一般的遊戲產品生命周期很短,多在六個月到一年半之間。維權花費的時間往往比遊戲的生命周期還長,一旦錯失市場機遇,維權反倒成瞭一種得不償失的行為。這樣一來,侵權行為便更加肆虐。”黨雷告訴記者。

2、創新思維變成“圈錢”思維

隨著近年來的飛速發展,遊戲產業已經成為文化產業當中的重要支柱。據荷蘭市場調研公司Newzoo發佈的《全球遊戲市場報告》顯示,全球遊戲市場規模 2016年將達到996億美元,中國市場占到全球遊戲收入的四分之一。2015年,中國手遊市場規模為71億美元,超過美國和日本成為世界第一大手遊市場。在如此龐大的吸金效應下,資本的大量湧入也讓遊戲制作機構和遊戲項目數量迅猛增加,小到剛剛走出校門的大學生創業者,大到世界知名的遊戲廠商無一不想借此機會分得一杯羹。

王傑(化名)是一名走出大學校門不久的遊戲創業者,憑借一直以來對遊戲的愛好,畢業後的他走上瞭遊戲創業之路。“上高中時我就夢想玩上自己設計研發的遊戲,在‘雙創’熱潮的感召下,我覺得實現夢想的機會來瞭,便和幾個同學一起做遊戲研發。”

讓王傑沒有預料到的麻煩接二連三的出現。“我們沒有專業的設計團隊,隻能憑自己的感覺”,王傑直言不諱,“經過兩年的不懈努力,總算做出瞭一款還算不錯的遊戲,可剛發佈沒兩天,居然就發現市場上出現許多類似的,一些還經過瞭專業的再加工制作,我們原版的東西立刻沒瞭市場。”

面對這樣的情況,王傑表示,為瞭能夠維持生計,他和團隊不得不放棄做原創遊戲的想法,轉而也走上瞭“抄襲”之路。

“模仿就簡單多瞭,我們也把別人的遊戲拿來做一些微小的改變,比如換一個背景環境,畫面人物風格稍加改變。還省去瞭聚攬用戶的精力,隻要有人充瞭錢,我們賺到一筆就行,完全不用管玩傢的後續遊戲體驗。接著再去做一個,圈一筆就換一個。”王傑坦言,這樣的方式雖然背離瞭自己最初的夢想,但也實屬無奈,大多數遊戲創業者都這麼做,這就是當下遊戲市場的大環境,創業者為生存隻得如此。

3、新規出臺或可遏制野蠻生長

一項產業的健康發展必須基於良好的市場秩序,遊戲產業也不例外,作為一項文化產業,加強版權保護,保持創新活力是其發展的必然選擇。

一位資深遊戲測評師告訴記者:“精品遊戲的研發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人力和資金成本。遊戲產品說到底是一種文化產品,精品遊戲的形成還要根植於厚重的文化土壤,滿足人們的精神生活需求。打造精品遊戲產品,不僅需要對優秀歷史文化、民俗文化、山水文化、現代文化的深刻認知,並實現文化與技術的契合,而這些顯然都是創業者難以達到的,加之一些大公司在做原創的同時也會去模仿創業者的一些創意,進一步壓縮瞭創業者的生存環境。”

為此,今年7月,被譽為“史上最嚴遊戲新規”的《關於移動遊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開始實行,明確規定未經國傢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的移動遊戲,不得上網出版運營,對已經批準出版的移動遊戲的升級作品及新資料片重新審批,開始重點對遊戲領域的“重災區”手遊市場進行監管。

根據《通知》要求,遊戲出版服務單位必須在上網出版公測運營至少20個工作日前,將材料報送屬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後者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國傢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具意見或將材料退回申請者。國傢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在收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材料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通知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3個工作日內,遊戲出版單位將接到批復意見。

黨雷表示:“《通知》重點對移動遊戲出版的審批流程做瞭規定,並且明確提出各類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智能終端生產和經營單位預裝移動遊戲時,須核驗該移動遊戲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相關信息是否標明,不得預裝未經批準或者相關信息未標明以及侵權盜版的移動遊戲。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瞭侵權盜版遊戲上線的可能性,對於遊戲行業規范發展大有裨益,相信會有助於維護原創遊戲版權人的合法權益。”

from:陜西日報